建筑资质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没有资质的企业在建筑市场寸步难行。随着建筑市场秩序的完善,以前那种没有资质还能接工程的好事儿一去不返了。从2019年起,那些没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或包工头,一旦接工程被发现,后果会很严重。
一、哪些行为会被处罚?
1.无资质承接工程的;
2.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的;
3.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承接工程的。
二、无资质或个人承接工程的后果
2019年1月3日,主管部门发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针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再次重申了市场秩序。
无论是无资质企业和包工头,还是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企业和工人的建设单位,都会受到严厉惩罚。包工头或者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工程,被查到后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挂靠”与转包、违法分包相比,法律后果更为严重,“挂靠”不仅会导致承包人与挂靠人之间的挂靠合同无效,还会导致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施工合同无效。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违法所得。这些非法所得既包括没资质的挂靠队伍所获得的利润,也包括出借资质的单位因此而获得的所有费用。
到2020年,随着各项“放管服”政策的落地,没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将彻底失去市场准入资格。现在企业资质的申请门槛和手续已经很简约了,建筑企业完全可以直接办一个企业资质,或者以收购的形式。
劳务公司和包工头可以尝试转型成为专业作业公司,根据有些地区的试点方案,专业作业公司实行备案制,不需要资质,办理起来也是十分方便。当然也可以以收购股权的形式,来得到一家具有所需建筑资质的建筑企业,简单便捷也合法。
三、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挂靠行为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挂靠具体处罚
挂靠方:一种是对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另一种是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取缔,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其他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予以处罚。
被挂靠方:对于被挂靠方,即被认定有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